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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注册商标需要登记版权,因为版权登记能使商标无效

发布日期:2018-05-17  点击量:1178

浙江一位经营网店的柴先生,注册了一个商标并已通过商标局核准下证,但没使用多久,却被人起诉侵犯了著作权(及版权),柴先生为此赔偿了7000元,还不得不注销商标。

看到这则消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因为侵犯版权而导致商标注销?为什么经过国家认可的商标会侵犯他人的版权?

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对于创业者来说,版权大多体现在商标的logo设计,产品的包装、外
观设计等。
版权的保护范围更广泛,对于图形商标而言,保护的是图形本身,一旦完成版权登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该图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领域,不受商标特定类别的限制。
版权与商标和专利的一大区别就是,具有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版权)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导致撤销和无效的根本原因在于:商标和版权隶
属不同的审查机构,和审查数据库,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审查员不会到版权局系统库中查询是否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版权已经申请。同理,版权局也不会去查询商标系统中是否存在相同或在先的商标已申请。所以,如果
一个logo被他人申请注册为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版权的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前文中柴先生的商标被撤销的案例,就是因为被商标logo的版权拥有人行使在先行权所造成的。
商标权保护的是特定类别下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只要是特定的类别,别人与之相似也不行,让他人产生混淆也不行,在注册的类目中具有非常强的保护能力。版权登记对原创设计图案的保护虽不及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但好在
注册简单,成功率高,是在先防御性注册的法宝。作为知识产权从业者建议企业将所属图形商标一并版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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