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专利驳回说不,通过复审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专利申请被驳回怎么办?当然是做驳回复审。同辉做复审,成功率高。
为了从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转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专利质量提升,手段就是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要求,打击非正常申请,减少低质量申请。比如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增加了检索,开始大量发审查意见,从原来的几乎都能授权,到现在的授权率不足80%。
专利申请被大量驳回,申请人怎么办?如何维持自身权益?
部分专利申请驳回,理由是充分的,部分驳回理由很牵强,甚至是无厘头的。作为申请人,就应当请专业人士分析驳回的理由是否充分,有没有可争辩的切入点,该专利申请对自己的重要性,是否有做复审的必要。
“一种带有照明套笔器的笔以及照明套笔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专利局以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的理由驳回。同辉代理人经过分析,建议申请人做复审。
在提起复审后,前置审查程序原审查部门仍然坚持驳回理由,复审委员会于是成立合议组进行了审查。
合议组发出了复审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指出的缺陷已经不同于驳回决定。同辉代理人经过分析,认为合议组实质上已经接受了复审意见,于是根据复审通知书,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以克服复审通知书指出的问题。
2019年9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复审决定,撤销驳回决定。
专利申请被驳回,有的可能专利技术或者申请文件确实有影响授权的问题,有的可能是审查员对技术的理解有错误,或者是对法条的理解和把握有偏差。因此,错误地驳回专利申请,在实际中是不可避免的,特别在现在的政策形势下。
专利法对于这种错误地驳回,是通过设置复审程序来进行救济的,因此,面对专利驳回,申请人要善于利用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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