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代理专利权无效三连胜
发布日期:2019-09-12 点击量:1524
同辉代理侵权诉讼被告无效原告专利,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程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诉讼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实现三连胜。
同辉代理侵权诉讼被告无效原告专利,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程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诉讼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实现三连胜。
实用新型“太阳能热水器自动上水器”的专利权人,将同乡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被告构成了专利侵权,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被告感觉冤枉,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经过沟通案情,同辉认为做不侵权答辩难度很大,通过无效专利,对该侵权案件实现釜底抽薪是上策。
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情况,为了减少诉讼费用,同辉律师指导当事人提起上诉,同时对该涉案专利进行了无效检索,找到了有利的证据。
根据检索证据,同辉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并经过口头审理与专利权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辩论。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经过口审、合议,做出无效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辉代理客户赢下首轮。
专利权人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辉代理客户作为第三人应诉,递交了书面答辩状,并开庭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辉代理客户赢下第二轮。
专利权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辉代理客户继续答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审理,终审维持原判,同辉代理客户赢下了第三轮。
通过案件分析,制定应对策略,检索、无效,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同辉用自己的专业和认真,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并根据客户的经济情况,指导客户上诉、辩论和请求二审法院中止审理,减少客户的诉讼费用。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同辉人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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