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改革措施,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最高补贴200万元
发布日期:2019-03-12 点击量:953
11月22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科技企业培育库和培育链,并在浦东进行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试点改革等12项政策措施。上海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人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认定标准、资金支持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12项政策措施将更加注重营商环境、创新生态系统、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坚持提质增量。政策措施主要涵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和“提升政府创新服务水平”四个方面。《意见》指出,将技术领域符合《国家重大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等标准的科技企业,纳入科技企业库培育,并对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200万元的支持。构建“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培育链。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浦东新区高科技企业密集的区域,《意见》开创性地提出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试点改革措施: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对注册在浦东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可通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通道,进一步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并争取扩展到全市范围。此外,针对成本高、融资难、税收负担重等企业成长瓶颈,《意见》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和税收减免力度。具体包括优化科技金融生态,鼓励商业银行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主动授信,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落实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按75%比例加计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支持园区对入驻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房租优惠政策。《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5万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3万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800亿元,研发费用投入超过2000亿元;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2万家,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据了解,截至2018年9月底,上海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9200家。2017年,上海高企申请发明专利共计28539项,同比增长18.56%,占全市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的52.17%;营业收入突破2.3万亿元,实现2千多亿元的利润。其中,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80%、营业收入占比接近50%,民营企业成为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主体力量。政策已经出台,那么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哪些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企业为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③、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④、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⑤、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⑥、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⑧、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三、如何办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科技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①、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②、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③、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④、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⑤、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⑥、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⑧、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2、专家评审。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入库推荐名单并报市科技厅。3、公示与入库。市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拟入库企业在市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新闻点评>>
总计:0条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