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产法院:知识产权案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应对措施
发布日期:2019-03-06 点击量:4357
积极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披露、举证妨碍等司法手段,责令能够提供的一方积极提供,否则就判令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18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建院4周年之际,对外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妥善解决审判中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法院在审理知产案件时,普遍面临上述“三难”问题,不少企业家感慨:打知产案件官司,常“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如何破解“三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和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举证妨碍规则、惩罚性赔偿机制、诉讼禁令等,通过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撑腰”。4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352件,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300件,成为中外解决知产纠纷的“优选地”。难题1 举证难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协助法官抓技术争议焦点“涉案空调的水槽边有1厘米高的边框,你认为这种结构是不是凹槽?”“密封是指绝对密封,还是相对密封?”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一审庭审现场,来自华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的“技术调查官”抛出一系列专业问题。知识产权诉讼中,“举证难”是影响知产司法保护的重要因素。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知产案件的法律问题常与技术问题交织,而法官精通的往往是法律问题,对技术性问题并不在行,由此进一步加剧“举证难”。“知产案件中的技术问题不仅复杂、细致,而且更新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即便是具有某一技术类学科背景的法官,也无法保证精通每项涉案的专业技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赵军说,此时,如果仅依赖当事人举证质证,双方难免带有倾向性,有失科学公正,不利于法官作出准确判断。如何及时、准确查明相关技术性事实,让举证不再“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让技术调查官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协助法官快速抓住双方技术争议焦点,准确确定技术特征解释边界范围。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448件案件有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占受理相关专利案件数的40%。技术调查官提出的技术意见绝大部分被合议庭采纳,为法官审判案件提供及时、高效的智力支持。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知产案件时还面临涉事企业、相关单位不配合提供相关证据等情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炽森告诉笔者,该院近年来还通过强化对当事人举证引导、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颁发律师调查令及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等,全方位解决“举证难”问题。如在前述格力诉奥克斯案中,法院认为被诉产品获利的账簿、资料主要由被告奥克斯公司掌握,但被告明确拒绝提供统计数据所依据的原始凭证,法院由此认定其应承担举证妨碍责任。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要积极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披露、举证妨碍等司法手段,责令能够提供的一方积极提供,否则就判令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难题2 赔偿低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裁判标准方面的作用在原告VMI荷兰公司诉被告揭阳市某橡胶机械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该院全额支持了原告359万元的诉讼请求。近年来,合理考量被告侵权获利,支持原告高额索赔的案例在该院并不少见。知产侵权案件“赔偿难”是知识产权审判的世界性难题。“赔偿难”通常表现为“具体数额计算难”“当事人举证难”“法院认定难”。“知识产权客体本身具有无形性,正是因为它的无形性,导致它的权利边界或权利内容不明确,从而导致损害难以确定。再加上侵权行为的发生往往比较隐秘,导致权利人很难证明侵权损害后果。所以,知识产权的赔偿数额非常难计算。”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龚麒天说。广东法院自2011年起启动“以制度创新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难”调研,并于2013年转化调研成果并先后两次在全省法院进行试点探索。作为全国三家专门审理知产案件的专门法院之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自建院以来就积极将破解知产侵权案件“赔偿难”作为改革的一个发力点。“我们通过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裁判标准方面的作用,细化专利案件赔偿标准,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全面适用证据披露、举证妨碍规则,对持有证据又拒不提交的,将支持对方当事人已尽其所能进行举证的诉讼主张。同时,坚持补偿性为主,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依照比例协调原则确定统一裁判标准。”黎炽森说。在审判实践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依据专利创新难度与贡献度不同,合理确定保护力度。“对于创新程度高、对技术革新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适用等同侵权或间接侵权等规则,给予较高保护强度和较宽保护范围。对源头侵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情节严重的,从高确定侵权赔偿数额。”黎炽森说。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专利案件中,判赔额在10万元—100万元的有1878件、100万元—1000万元的有111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10件,最高判赔额达到4000万元。难题3 周期长一审简单专利案件平均审限缩减至3—4个月“在审判实践中,不少企业向我们反映,有时候由于法院审理周期过长等问题,往往就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局面。”该院立案庭负责人黄惠环说。为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强化审判管理入手,不断加强监管审查力度,努力破解“周期长”。如对于批量商业性维权案件和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案件,适用“简案快审”,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模式,有力提升审判效率。2018年1月至11月,该院专利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的有1590件,调撤率达到50.60%,一审简单专利案件平均审限缩减至3—4个月时间。与此同时,该院还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权,建立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分级督办制度,促进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如严格审批审限的扣减、延长,对于审限扣减、延长理由不充分的不予批准,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不少企业代表反映,审判“周期长”对被侵权企业来说,一大不利因素在于侵权公司在案件受理期间若继续实施乃至扩大侵权行为,将严重侵害被侵权公司的市场份额、竞争优势等,由此导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不利局面。针对这一问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不断加强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等临时措施的适用。“一方面,我院通过大胆适用诉讼禁令(行为保全)措施,通过禁令为权利人提供及时、有效司法保护,在严格保护知产格局中发挥司法主导作用。”黎炽森说,该院2018年适用禁令的专利案件共5件。另一方面,该院还全面加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工作,对符合保全申请条件的案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实现。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1月专利案件涉及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的共203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辐射效应,争取在全省相关高新区所在市均设立诉讼服务处,对于经济较为发达、案件数量较多的市则升级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黎炽森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日益成为国际上解决知产争端的“优选地”。一项数据显示,该院今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7件,平均审理时长近4个月,而日本个案平均审理周期为11.6个月,欧盟主要国家为18个月,美国专利案件仅审理前期准备就需29个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大幅节省外方当事人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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