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分类,14类-珠宝钟表-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注册商标分类,14类-珠宝钟表

发布日期:2018-10-19  点击量:1473

注册商标分类,14-珠宝钟表
分类说明: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首饰,宝石和半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注释: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某些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首饰和钟表及其零部件。 
本类尤其包括: 
——首饰,包括仿真首饰,例如:人造宝石首饰; 
——衬衫袖扣,领带饰针,领带夹; 
——钥匙圈和钥匙链以及上面挂的小饰物; 
——首饰用小饰物; 
——首饰盒; 
——首饰和钟表的零部件,例如:首饰用扣环和珠子,钟表机芯,钟针,表发条,表蒙。 
本类尤其不包括: 
——作为数据处理设备的智能手表(第九类); 
——非首饰用、非钥匙链用、非钥匙圈用小饰物(第二十六类); 
——按照材质分类的非贵重金属制或非镀有贵重金属的艺术品,例如:普通金属艺术品(第六类),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第十九类),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第二十类),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艺术
品(第二十一类);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例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类);刀叉餐具(第八类);电触点(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
;茶壶(第二十一类);金银线制绣品(第二十六类);雪茄烟盒(第三十四类)。 
当前选择: 1401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1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2 - 贵重金属盒
1403 - 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1404 - 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1401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一)、铂锭,未加工或半加工黄金,贵重金属,黄金,黄金合金锭,加工或半加工的贵重金属,金锭,银,银锭,银合金锭,铂,铂合金锭,金条,未加工的银合金
(二)、贵重金属锭140003,铱140045,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140055,未加工的金或金箔140063,锇140066,钯140067,铂(金属)140075,铑140083,钌140085,贵重金属合金140104,未加工、未打造的银14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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