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当技术专利“误导”病患谁给的勇气??-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外观专利当技术专利“误导”病患谁给的勇气??

发布日期:2018-07-13  点击量:1136
小编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知识产权,在这里和大家掰扯掰扯,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bj-tonghui」微信公众号,要提问的朋友可以直接拨打400-9699-005(早9::0-晚17:30)。

外观专利当技术专利“误导”病患谁给的勇气??
外观专利当技术专利“误导”病患 郭家堂涉嫌非法行医被查处
消费者:沈阳的消费者孙先生反映称,他在沈阳一家名为郭家堂鼻炎馆治疗鼻炎,前后6个多月,先后花费5000多元,不仅病没有治好,还导致鼻腔毛细血管充血,原本承诺包治愈,如今却相互推脱,孙先生多次与郭家堂鼻炎馆沟通,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孙先生介绍,他在郭家堂鼻炎馆治疗时无意中发现,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仅包括消毒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根本不包括诊疗服务,他所使用郭家堂百草膏,批准文号为:卫消证字(2011)第0030号,属于消毒产品,根本不能用于疾病的治疗。

郭家堂百草膏产品外包装标识显示该产品的专利号为201530288120.1,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后得知,该专利号为郭家堂百草膏包装盒的外观专利,让广大的病患误以为是技术专利,如此瞒天过海的做法令人震惊”。
目前,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查封了行医场所。下一步,将依法立案处理。
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小编在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外观专利被当成技术专利使用宣传还有那么多人相信呢?在小编看来还是国内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够全面,只有部分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企业人士才对此有所了解,所以小编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知识产权,在这里和大家掰扯掰扯,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bj-tonghui」微信公众号,要提问的朋友可以直接拨打400-9699-005(早9::0-晚17:30)。
知识产权[zhī shí chǎn quán]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前两者是就技术的保护,而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区别:
从定义层面:先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来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由此可看出,发明可以保护的主体比实用新型多,实用新型专利只能保护结构方面的(包括层结构),不能保护方法、材料之类,但是发明专利除了可以保护结构层面还能保护方法、材料等。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二者的区别在于,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角度考虑的;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考虑的。
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或者立体造型或者二者之结合。
也就是说外观专利和技术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人说我们有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绝对好的没话说,纯粹在胡说八道。切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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