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提商标异议如何答辩?-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注册商标被提商标异议如何答辩?

发布日期:2018-06-12  点击量:837

注册商标被提商标异议如何答辩?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商标注册异议是出现在商标初审公告期间的,如果您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遇到商标被异议,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慌,也不要放弃异议答辩,当您收到商标异议书以后,这时候您需要进行商标答辩,以维护您的商标利益,保证您的商标顺利经过公告核准,最后成功注册商标。处理商标异议答辩程序,首先我们要来看看为什么企业合法取得商标权的商标,还会被其他人注册?

首先要知道,一枚商标要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其必须通过商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等法定程序,如此其申请者才能顺利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时,只能判断这枚商标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是否缺乏显著性等,但对于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侵犯其他人在先权利等却无法判断。
因此《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商标存在问题,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遭受异议,将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商标局在受理异议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副本邮寄给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并限定被异议人必须在收到异议材料之后的30日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针对他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商标被宣告无效概率甚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驳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系恶意抢注,全面分析商标构成要素以反驳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等。
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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